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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常青副会长在社区里奏响法律人生的交响曲
  • 2014/9/28
  • 深圳市邵阳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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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深圳市邵阳商会副会长、法律顾问团团长,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曾常青律师

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对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高度重视。胡春华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依法治省、建设法治社会的一项重要抓手,实现政府基本法律服务在全省村(居)的全覆盖。省委副书记马兴瑞强调,当前存在基层群众对法律服务日益增长的迫切需求与法律服务供给不足之间等矛盾,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势在必行。深圳市先行先试,在2006年就启动了“法律进社区”活动。作为深圳市第一批“法律进社区”的律师之一,曾常青律师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挂点社区历经8年。8年里,曾常青律师同宝城律师所同事与光明办事处共同开创性地在社区创办了“法律进社区工作站”、“公益法律超市”等,打造出品牌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一个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光明模式工作站”

        深圳市“法律进社区”工作伊始,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就创建了社区法律服务的品牌——“光明模式工作站”,受到了从社区居民到时任市委书记的高度认可。

        2006年6月,在深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下,广东宝城律师事务所被分配到深圳市委书记挂点的偏远地区——原宝安区光明街道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如何才能“进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如何让法律进入寻常百姓家?宝城律师事务所在原属深圳市宝安区的光明街道(现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设立了全市首家常驻社区法律公益机构——“宝城律师法律进社区工作站”。曾常青律师作为骨干力量之一负责工作站的具体工作。

        律师固定值班与纠纷调处相结合是“光明模式工作站”的核心内容。2006年开始,曾常青律师坚持每周二、四、六到社区值班。开车往返在宝安和光明的路上,光一个来回就需要两个多小时。在社区,曾常青律师主动将光明司法所为社区挂点律师专门印制的名片(印有公益法律服务承诺)派发到居民的手中,有时候还上门提供法律咨询,一来二去,和很多社区居民的朋友,而曾常青律师的电话则成了老百姓的“法律热线”,遇到突发事件,还需要积极参加调解。

        2010年3月,在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圳美社区,以归国侨民为主组成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深圳市江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民,因受到别有用心的人员鼓动,认为公司不承认其股民身份,侵犯了其合法权利,进而引发了群体性上访,社会影响很大。曾常青律师和同事李维双律师在接到光明办事处司法所的通知后,立即组成法律服务小组,分别与公司管理层、上访股民进行了沟通与协调。作为客观的第三方,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先后参与了二十多次专题会议,劝导公司管理层公布财务状况,并对江翔公司的公司章程提出了合理的修改建议,拟写了监管委员会议事规则以设立合理的监管制度,从根本上杜绝了股东与公司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从而缓和了这场股民上访风波。

        创设光明模式工作站,居民满意,社会认可,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肯定。时任深圳市委书记李鸿忠现场调研后专门批示,“律师进社区的作用大,效果好”。省司法厅梁震副厅长也亲临光明社区工作站调研,认为该服务模式具有典型性,值得推广。领导们的肯定是对宝城律师事务所莫大的鼓励。

        第二个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公益法律超市”

        2012年,宝城律师忙碌的“法律进社区”工作再次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这一年,宝城律师事务所推出的“公益法律超市”再次引领全市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风气之先,同时也是律师参与社会治理的创新尝试,被评为2012年深圳律师关注的十大事件之首。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荣到“公益法律超市”调研时与曾常青律师亲切交谈,并寄予鼓励和肯定。

        2012年3月29日,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宝城律师所与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共创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公益法律超市”正式在光明办事处白花社区挂牌。在这里,可以提供包括咨询、宣传、调解在内的一站式服务。在更大的范围内运用法律专业知识参与社会管理,推动社区管理创新。

        “公益法律超市”内设有调解室、咨询台、图书阅览区、视频设备、法律查询系统等项目。现场值班是“超市”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主要方式之一,值班人员由宝城律师事务所两名值班律师和光明办事处司法所调解员组成。同时“超市”设立“法律超市咨询专线”和“法律超市专用QQ”, 并以在宣传栏公布和印制宣传册的方式“广而告之”。

        2012年10月16日下午,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时任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及相关市、区领导到“公益法律超市”调研。王荣同志向曾常青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后表示,“公益法律超市”是开展社会建设中社区管理创新的一种好模式,并勉励宝城律师事务所继续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参与社会基层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让法律成为社区居民最大的“靠山”

        让更多的人懂法、守法,帮助普通百姓建立法律信仰是曾常青律师多年“法律进社区”工作的追求。身为基层老百姓,生活在社会的最低层,由于不懂法,处理问题的思维模式显得极为朴素。2007年底,光明农场50多岁的黄老伯找到曾常青律师诉苦,他承包的土地面临被征收,因为没有关系,没有“靠山”,失地的他打算暴力抗拆,向曾常青律师咨询会不会坐牢。曾常青律师了解情况后,将法律法规与拆迁补偿政策相结合进行分析,一方面引导黄老伯要依法维权。一方面联系辖区拆迁部门,主张黄老伯合法合规的补偿诉求。仅两天,拆迁部门和黄老伯达成共识。为了表示感谢,黄老伯专门追到龙大高速光明出入口处守住曾常青律师,要送他家养的鸡和种的韭菜,认为曾常青律师不是亲友胜似亲友,以后,就是他的靠山。曾常青律师笑着说:“我不是你的靠山,法律才是你的靠山!”几番婉拒后,曾常青律师收下了韭菜,因为这是黄老伯对他在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的肯定。

        8年来,曾常青律师参与法律咨询活动118场,参与信访接待15场,参加电台、电视台法制栏目点评11次,接待咨询群众1520人次。开展法制讲座7场,培训人员5200人次,培训人员涵盖社区居委会主任、社区居民、治安联防队员、信访员、人民调解员、企业员工等各个层面,多次参与了重大社会矛盾处理和群众纠纷调解。近年来,宝城所分别被评为市、区两级“法律进社区先进单位”,曾常青律师也陆续被评为“宝安区优秀共产党员”、“深圳市优秀法制副校长”、“广东省优秀党员律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

        2013年4月18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到宝城律师事务所调研时,详细询问了“法律进社区”的具体情况。在得知宝城律师所为社区提供公益法律服务长达8年之久并取得良好社会效应时,她给予高度肯定。她认为,宝城所作为一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愿意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深入基础,直接地为企业、为政府、为老百姓提供法律服务,这就是优秀律师专业性的体现。 

        曾常青律师参与“法律进社区”活动的工作感悟         康德有言,“位我上者,灿烂星空,道德律令,在我心中。”

        在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我感受到法律人梦想的温度。弘扬法治,或许更应走进寻常百姓家;共筑梦想,或许就是帮助最基层的群众建立法律信仰。付出时间、精力,甚至牺牲了一些商业机会,但我实现了法律人的社会价值。

        社区法律服务的主要功能是:释放力量,化解矛盾,消除隔膜,凝聚共识,改变基层部分居民诉诸暴力的维权模式,改变部分社区管理者法治观念缺位的现象,推动社会经济的稳健发展。社区公益法律服务平台对构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新格局发挥了功能性补充的意义,是多维度社会救济之力的结构性完善。

        省委书记胡春华同志针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批示:“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防止走形式”。如何才能避免“走形式”?结合多年经验,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三个方面:建立常态化的前沿阵地;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社区律师公信力。

         第一,建立常态化的前沿阵地,不能搞“一阵风”的形式主义。“法律进社区”活动应摒弃任何的形式主义,单纯地摆摊发放普法宣传资料,“三天打渔,两天晒网”,其实际收效之甚微亦显然易见。一个稳固的前沿阵地对于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意义非凡,值班律师可以此作为依托,深入社区广泛开展各类法律援助活动。

        第二,律师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需有一个良好的心态,自愿投身社区公益事业,乐于承担社会责任。忌自认为别人有求于已便自傲忘形,未耐心倾听完,就按已之思维惯性,亦未加以严谨的法理分析,便“信口开河”。社区居民或社区管理机构有“难”,当他们心怀希望前来,若因未收取律师费而随意应付,不认真细致地答疑解惑,则只会自毁信誉,反添社区居民或社区管理机构对“法律进社区”活动的不信任、不配合,导致“法律进社区”活动自导自演,流于形式。

        第三,律师在“法律进社区”活动中需保持中立和诚信,虽与政府部门和社区管理机构密切配合,共同化解社区纠纷,但不能抛弃自身的中立身份,“偏袒”管理方,以“帮凶”的负面形象示人。要为社区弱势群体排忧解难,要在社区居民中树立律师的职业公信力。

        一次次帮社区居民解决纠纷的经历让我反思,社区居民在不懂法的情况下,维权的观念往往会进入三个误区:首先是拉关系、找后台,依靠有权力背景的人帮他;其次是哭诉闹访;再则是暴力抗法,拳头维权。于是,就出现了一个逻辑悖论:受害者往往发展成为社会秩序的破坏者,简单的维权演变为暴力侵权。

        法律进社区,就是改变居民维权意识,改变社区管理者的管理意识,让他们学会依法维权,依法管理,采用更理性、更有预见性的方式来化解纠纷。社区挂点律师的使命之一,就是带动基层百姓共同来维护法律秩序,让社区百姓的日常生活在法律规则中更加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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