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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莲女杰”折射宝古佬精神
  • 2013/8/3
  • 中共新邵县委党史研究室
  • 9625

在我们邵阳美丽的资江上游有一条支流,叫渔溪河。渔溪河的发源地是一个叫下渔溪的小村,她属新邵县严塘镇,距离湖南省地理中心--新邵县寸石镇花桥村仅2公里,207国道穿村而过。在国道旁边的山上,长眠着我们新邵县最早的女共产党员、85年前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李芬,人称“爱莲女杰 ”。

        李芬,名棠荫,化名李曼, 1904年12月19日生。1918年入宝庆爱莲女校,1922年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即稻田女师)。1926年上半年在湖南长沙入党。1926年4月,李芬出生下独子何陶,七天后丈夫病故。8月,李芬考入国立北京大学文科预科,加入中共北大学生支部,1922年入湖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学习,1925年曾当选为长沙市学联代表。1926年入北京大学后,曾任级友会交际委员、校学生会代表、学生会交际股主任。1926年9月1日,曾参与发起纪念“三·一八”死难烈士会等活动。1927年李大钊等牺牲后,组织决定她转到天津,在省委机关工作。1927年冬回到邵阳家乡,先后担任中共邵阳特区委城内中心支部组织委员、支部书记,县委组织委员。同年夏,由于叛徒出卖,李逃至乡下暂避,不料被其反动叔父及堂兄捆绑押送县衙。李芬在狱中坚贞不屈,痛斥敌人。1928年7月25日在邵阳市大祥坪壮烈牺牲,年仅24岁。
 
        李芬家资殷富,但她,不以一个千金小姐的身份去享乐终生,却以一个叛逆者的形象冲向社会。她,作为当时新邵境内最早的一名女共产党员,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坚决执行党的任务,积极开展对敌斗争。在宝庆、长沙、北京,面对封建势力,面对国民党反动派,她英勇无畏,顽强抗争。在监狱、在刑场,面对严刑毒打,面对死亡威胁,她坚贞不屈,从容就义。她的人生虽然很短暂,但却如同刘胡兰一样,是悲壮的一生,伟大的一生,光荣的一生。在她身上,既表现出了一个共产主义者、理想主义者的高贵品质,也彰显出我们邵阳人所特有的聪明机智、嫉恶如仇、勇敢顽强、忠贞不渝、忠实善良、义薄云天、视死如归等珍贵的“宝庆蛮”宝古佬精神。

        勇于进取的开拓精神

        李芬,出身于书香门第,父亲曾任过湖南南县县长等职。在父亲的引导下,李芬聪很早就开始学习读书识字,诵诗赋词。除读《四书》、《五经》外,她很喜欢看些进步书刊,尤其康有为、梁启超等的文章对李芬的思想进步起到重要的启蒙作用。    

        1918年秋,李芬考上宝庆爱莲女子初级师范学校。在爱莲女校,李芬学习认真,关心国事,思想观念进一步开放,并积极投身“五四”运动,小小年纪就成为邵阳学生领袖,被誉为“爱莲女杰”。1921年她奉父母之命成婚。婚后,她大胆冲破封建樊篱,继续求学,考入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不久当选为长沙学联代表,1925年先后加入青年团、中国共产党,深得校长徐特立的器重。1926年初春,李芬回家乡分娩,后不久丈夫病故。但是,她没有听从公婆遵照古训休学守节,而是有勇于据理力争,要求继续学习,并在父亲支持下,按时到长沙完成学业。后于1926年夏考顺利考取北大文学院预科。

        果敢抗争的拼搏精神

        李芬爱憎分明,李芬生性刚直,除孜孜不倦地学习外,见有不平之事,辄挺身而出,伸张正义。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李芬与爱莲女校师生参加宝庆各界2000余人举行的反日爱国示威游行,带头搜出奸商囤积的50桶日货漂白粉,愤怒地投入资江高庙潭中。此后,李芬积极参加争取女权的斗争。

        在长沙求学期间,校长王惠君在录取新生时,为录取其同乡而私自取消邵阳县两个考试合格学生,李芬得知后直接当面质问校长“为什么这样做?”,并找到省教育司李剑农司长据理力争。最后成功争取维持原规定录取学生,李芬也因此获得“宝庆三杰”之称誉。

        1925年11月初,长沙市长郡、兑泽两中学为反对校长专横,任意开除曾三、段湘等学生,举行全校学生罢课。遭到省长赵恒惕派武装弹压。李芬等多人以长沙市学联代表身份,参与并领导长沙30余校学生代表3000余人赴省教育司请愿静坐,要求撤换长郡校长张友晋、兑泽校长姚建猷,恢复被开除学生的学籍;后又组织学生突围到省议会去请愿,历数赵恒惕治湘十大罪状,要求罢免赵,将驱赵斗争推向了高潮。

        1927年3月7日,在北大求学时,李芬与湖南同乡会干部组织发起纪念“三·一八惨案”死难烈士周年大会,并公开致函学校当局建立起“三·一八”北大死难烈士纪念碑。

        忠实顽强的敬业精神

        首先,李芬对爱情是忠贞的。

        1921年10月,还在邵阳爱莲女校求学时,李芬便与表哥何睿龙结婚。他们感情笃深。1926年4月丈夫因病去世。1926年8月,李芬考入国立北京大学文科预科。在北大,成绩优良,强于交际,加上美丽、沉着、刚毅,李芬成为许多才子的相思对象。其中,支部成员、小她二岁的同学王实味就是李芬的狂热追求者。王实味不断给她写情书,要求会面。虽然,李芬对这位来自豫南小城的青年印象很不错,但不能接受。原来,在家乡时她已经历了一场爱情悲剧,并立志不再结婚而将自己的青春和一生献给革命。可堕入情网的王实味却将一封封情辞恳切的信件不断送来。无奈之下,李芬便将此事交由支部处理,王实味也因此挨了一个正式批评。尽管此后王实味确实再也没有给李芬写信,但李芬在他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因为李芬而写下了致命的《野百合花》一文,文中称“李芬同志——我所最敬爱的生平第一个朋友”。

        李芬对党的事业更是无限的忠诚。

        1927年7月奉调至天津,在当时顺直省委书记、李芬的邵阳老乡彭述之身边担任秘书工作。在“八七会议”上,省委书记改由矿工出身的朱锦棠担任。朱锦棠曾在我党办的印刷局当过经理,个人生活比较奢侈,工作中无账目可查,李芬对此很反感。在一次党小组生活会上,李芬大胆地对书记朱锦棠不遵守财政管理制度等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并指出,必须重新恢复相关制度,才与组织的原则和党的优良作风相符合。

        1928年7月25日,李芬在临刑前,为了不让歹徒玷污自己圣洁的遗体,将自己的三套衣裤都穿在身上,用针线缝在一起,并在自己的胸前绣了一块鲜红的布。

        大公无私的奉献精神

        1927年冬,李芬从天津回到家乡邵阳,时正值她父亲刚逝世不久。父亲留下一笔不小的遗产,她本想拿出来开办学校或书占以传播革命思想,余下的全部捐献给党组织,用来购买枪支弹药,并把她的想法写信告诉了原领导彭述之。为响应湘西南特委组织年关暴动的号召,李芬积极筹款,并自捐巨额银元,接济特委经费,购买枪支弹药。故邵阳警备司令部在其“罪状”上写道:“李芬家资钷万,购买枪支,企图响应××暴动……”

        英勇无畏的牺牲精神

        最叫敬佩的莫过于李芬的大无畏的英雄气慨和视死如归的革命牺牲精神。

        1928年由于叛徒赵立杰的出卖而被捕入狱。在狱中,李芬遭敌人严刑拷打。敌人逼她交出枪支弹药,尽管反动派使出了浑身解数,李芬始终没有泄露党的半点机密。她大义凛然,斗争到底。赴刑场时,她视死如归,慷慨就义于邵阳打枪坪。

        据当时一个名叫吕巍的共产党员回忆:1927年农历六月十一日,国民党史所谓的司令部把六月十一日以前捕捉的地下党员共十几个人都从监子时提了出去,有六个同志壮烈牺牲了,……牺牲的烈士中只有学生李芬烈士,面不改色,还慷慨地对同志说,“没有关系,我是为革命而死的,再等十八年,我又是英雄好汉,再来参加革命!”

        李芬一生短暂,没有担任过要职,个人事迹也鲜有人知。根据《1920.10—1949.2北大地下党概况》记载:1927年暑假整个北大只有中共党员72名,李芬名列其中,可以说李芬是当之无愧的中国共产党早期革命者,是我们新邵人的骄傲,是我们邵阳人的骄傲,也是我们三湘大地后人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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